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本条例所称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救援服务等活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