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科技创新与企业技术进步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开发区和产业基地建设,使其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载体和服务平台,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