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已修改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