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章 运营第四十二条已修改乘客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按照乘客守则文明乘车。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在安全区域内候车,按照先下后上的顺序乘降。乘车过程中,不得阻碍屏蔽门(安全门)、车门的开启与关闭。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