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章 保护区及设施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两侧五十米内为建设控制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建设控制区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当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的意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