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两侧五十米内为建设控制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建设控制区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时,应当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的意见。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