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第四章 审计内容第十八条已废止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的内容:(一)遵守财经法纪情况;(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三)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四)重大经济决策的效益情况;(五)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六)债权、债务情况;(七)预算外资金的收入 、管理情况;(八)其它需要审计的事项。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