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财政监督,是指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涉及财政管理的事项进行的检查与处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