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含有固体、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的污水,排放单位应当按要求采取处理措施,符合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