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民的燃气安全意识。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