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修改

市、相关区县林业、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病虫害的监测通报,组织和监督森林等植被的管护单位和个人,采取以生物防治为主,生物、化

学、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做好森林等植被的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止有害生物的侵入。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