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市、相关区县气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有利的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影响天气等技术措施,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增加秦岭水源涵养量。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