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园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已修改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公园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