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举办单位随意变更展会名称、地点、时间和主题内容的,由会展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