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会展业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市会展业发展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会展场馆建设专项规划。规划行政管理部 门应当将会展场馆建设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完善会展场馆周边的交通、餐饮、住宿等配套设施。

国土资源、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在会展场馆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施工建设等方面应当优先支持。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