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措施第三十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农牧、林业等主管部门,以及民航、铁路、公路、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机构,应当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传染病、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等输入防控工作。卫生计生、水利、农牧、环保、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人畜共患病防控、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等领域的信息互联互通和工作合作机制,共同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