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驻粤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招用中国雇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委托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指定的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招用或者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招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