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和程序开展服务,公开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服务效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提供专业化的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