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城墙文化内涵,鼓励发展相关文化产业,防止过度开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西安城墙进行生产经营等活动。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