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科学研究机构和科学研究人员从事地方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