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快推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保护农业技术推广者和应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