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贪污、挪用见义勇为基金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有关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