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凡调运林木种苗、木材以及其他林产品的,由自治县森检机构负责检疫、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