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五、二十条规定的要立即停建、停挖、停伐、恢复原状,并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给予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5月1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