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第六条已修改在下列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自治州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一)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二)从事气象科学技术研究;(三)开展公众气象服务工作;(四)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五)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