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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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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已修改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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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