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四章 实施和管理第二十七条已修改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竣工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批。结余的财政性资金应当全部上交市财政。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