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海洋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建设环境监测网。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