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海洋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建设环境监测网。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