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八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地方性法规具体问题的询问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3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