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五十七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以及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3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