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第二十七条已修改鼓励不同工程项目建筑余土的交换利用。不同工程项目交换利用建筑余土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处理方案中注明。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余土调剂信息平台,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余土排放或者需求信息提前发送到建筑余土调剂信息平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