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三章 教师和学生第十九条有效职业学校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时,应当将教师的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教学实绩、技术开发能力等作为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