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二章 学校第十四条有效职业学校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建设与教学规模相适应的实习实训基地,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