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三条已废止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是自治区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