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已废止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