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十二条已废止举办民办助学机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