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自治区鼓励举报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受理举报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