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第四章 会计监督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定期对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