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十八条已修改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本省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分布情况,统筹全省气象技术装备的配置,保障技术装备的供给。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气象信息传输系统,保证专用信道和网络的畅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