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四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三十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通过的决议、决定,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全体职工应当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