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五章 动物防疫监督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免疫标识管理,逐步推行免疫标识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