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机动车辆维修、清洗站(点)所产生的污水、污泥、油污等污染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