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经营所得的,由市公园行政管理部门收缴经营所得,上缴财政。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