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未经授权制作、销售、使用志愿者标志,或者利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名义、标志进行商业或者非法活动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