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流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林业、渔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进入水体,降低农业生产对流域水质的危害。流域内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