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机动车辆、船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耗能指标。耗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船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改造或者报废。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