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第九条已修改学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和心理科学的教育。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或者配备心理辅导教师,为在校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