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第十五条已修改公安、教育、文化、工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学校及其周围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学校教学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