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六章 养护管理第五十一条已修改省、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的监督管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或者高速公路养护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高速公路进行养护和维修,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