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新乡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潞简王墓的保护和管理,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编制潞简王墓保护规划,纳入新乡市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