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已废止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养护维修责任单位、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遇到重大汛情、疫情及突发事件等情况,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